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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必博聚焦 BABYMONSTER的出道可以给YG娱乐一针强心剂吗——兼论YG的“艺人+制作人”的核心理念的版权体系保护

发布日期:2025-06-27  来源:

  bibo必博属于韩国传统三大经纪公司之一的YG娱乐的现状令人担忧, BIGBANG最后一位成员也是最核心成员权志龙于10月1号宣布离开YG,BIGBANG已经基本名存实亡,亚洲女天团BLACPINK目前的续约情况也不明朗,正在艰苦谈判,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四位成员仍会保持以BlackPink组合成员的身份活动,但是由于新的经纪协议谈判并不顺利,而且即使续约,四位成员个人日程与团体日程如何协调安排也很明显可以预见到YG话语权比例大幅下降,而目前YG的其他团体则一直不温不火难以跻身当前韩国一线顶级行列,或许是为了抵御目前的困境,也为了在资本市场领域提振投资人的士气,近期YG推出了一个新女团BabyMonster,希望能够脱离困境

  Baby Monster是YG在BlackPink之后七年推出的女团,也被很多网友视为是BlackPink的替代品,因此自出道准备期以来,该女团就受到了广泛关注。在一片争议声中,11月27日,BabyMonster官宣正式出道,并推她们的首张单曲《Batter Up》,该单曲一经发布,MV 录影带在短短 24 小时内就获得了超过 2800 万次观看,油管观看量达成 4 千万,首张单曲《Batter Up》已在 21 个国家 iTunes 歌曲排行榜上名列前茅,创下了韩国流行乐队首秀的新纪录,也成为史上首日播放量第 1 的 K-pop 组合出道曲,在全球引发了巨大的反响。虽然音源成绩说得过去,但是其实该团自发布出道计划以来就波折不断,原本该女团是七人团,分别是韩国成员申厦蓝(HARAM)、郑雅譞(AHYEON)和李茶仁(RORA),日本成员榎并杏纱(ASA)和河井瑠花(RUKA)以及泰国成员CHIQUITA和PHARITA,一共7名成员,但是就在即将出道之时,被寄予厚望的基本公认七人中各项实力最为平均且综合实力最强的成员郑雅譞却声称因健康原因休息,暂不参加出道,因此最终只有六人成团出道,被寄予厚望的郑雅譞(AHYEON)是否还会回归也不得而知。在竞争激烈的韩国女团市场中,BabyMonster还面临着诸多强有力的对手(比如Newjeans、Ive、(G)I-DLE、aespa等女团)的残酷竞争,究竟能不能再现BlackPink的辉煌和神话,目前市场的预估暂时相对谨慎。

  虽然《Batter Up》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但是网络上来自世界各地的乐评人和粉丝们其实褒贬不一,但是通过旋律和制作也可以听得出来完全符合 YG 工业化出产标准,《Batter Up》主旋律 “采样” 来自 Labrinth 给美剧《亢奋》打造的迷幻电子/R&B/Trap《Formula》,超强的 Vocal,和给人狠劲的 Rap,能符合重点要表现出的 “Monster”,也体现出来了YG风格的一脉相承。

  事实上YG的运营模式一直相对剑走偏锋,作为韩国三大偶像公司之一,YG一开始被人熟知便是因为BIGBANG,其发表的《谎言》《一天一天》《Loser》《Fantastic Baby》《Bang Bang Bang》等歌曲在全球取得了极高人气和传播度,比起其他公司,YG的造星模式与主要竞争对手SM与JYP之间形成了一定差异化,虽然也毫无例外地一样打造着偶像产品的工业化流水线,但是YG更强调音乐品质本身,以音乐作为立足之本兼具开拓挖掘其他偶像衍生产业,YG从成立公司开始就以HIPHOP为主要风格,以音乐的差异化和音乐本身的过硬质量赚得口碑并在韩国市场上取得稳固的地位,成为了这家偶像公司的立足根本。

  基于这个理念,其实YG的灵魂主要在制作团队,这其中制作人Teddy更是可以称之为除了YG创始人杨贤硕之外的YG的第二号灵魂人物。1998年Teddy作为YG推出的HIPPOP组合1TYM成员出道,后Teddy转型幕后慢慢成为YG的御用制作人,为旗下艺人制作歌曲,众所周知BIGBANG的很多歌曲都是由成员与Teddy合作完成的,而YG的两个女团2NE1以及BLACKPINK的大热歌曲都是由Teddy创作的。除了Teddy,YG还拥有众多音乐顶级制作人,“艺人+制作人”的核心理念使YG拥有了高水平的词曲制作能力,也使得YG积攒了“音乐性强”的口碑,使得对于韩国民众来说YG出品的音乐具有保障,从而突破粉丝圈层,推向大众。

  正因为有这一整套强有力的音乐制作体系,YG出品的音乐制作风格、选曲风格、挑选合作制作人的审美风格还是品质大体上有着初步预期,因此这一次的《Batter Up》显然不会偏离人们预期太远,但是想做到惊艳众人也是极为困难的,通过这一次的《Batter Up》再一次可以感知到,这又一次是一种韩式风格的欧美音乐,音响效果巨强、现代Hiphop打底、必有RAP说唱旋律作为主线条,以上种种特征元素已经形成一整套的音乐制作公式模型,唯一需要匹配的就是歌手们的声线以及专辑企划的概念, 这样固定的可以说YG特有的工业流水线大制作,必不可能难听。

  当然,事实上虽然YG也是上市公司,但是在经营领域确实差点意思,在SM与JYP纷纷进入工业化生产体系的当下,YG在艺人推出发行计划上则表现得相对随意,比如这一次一再推迟的BabyMonster出道日期,还有出道后目前居然一场打歌节目都没有安排等等都让粉丝对于YG的做法感到疑惑不解bibo必博,而且实际上YG正面临着头部组合逐渐消失或失控的当下,能否持续产出市场认可的偶像产品这一危机,这也一直是一个永恒的命题,BabyMonster会否成为YG的一针强心剂,甚至是否是YG的一次变革的契机,尚需观望,我们拭目以待。

  “艺人+制作人”的核心理念使YG拥有了高水平的词曲制作能力,也搭建起来了一套音乐制作的工业化体系,这套体系的搭建同样离不开法律人,能否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下设计出一种可以有效保障音乐制作人权益的法律合规保障体系也是重中之重的关键。

  提起音乐制作人,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音乐领域的工种,很多音乐爱好者及发烧友可能对于很多著名的音乐制作人的名字并不陌生,比如张亚东,比如TEDDY PARK,比如新沙洞老虎,实际上音乐制作人的产生和细分是伴随着音乐产业工业化发展应运而生的,随着科技发展进步,一首歌曲的演唱录制涉及到的环节越来越多,而随着音乐产业逐渐走向成熟,一首音乐作品的制作流程越来越具有工业化的特征。

  这里提到的音乐制作人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在音乐领域内的一个技术工种,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制作人,应该是熟悉音乐从创作到出品之间的每一个步骤的音乐人,他们大部分都是可以独立完成所有环节的,作曲人创作了歌曲的基本旋律并初步填好词,并通常会把伴奏的基本和声编好制作完成一个DEMO小样,然后交给制作人进行配器编曲制作等一系列工作最后出成品音乐,这就是音乐制作人的重要核心工作。真正的音乐制作人是既能进行音乐创作,又精通各类电脑音乐技术以及各种软件的使用,同时还有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和艺术鉴赏能力,而随着音乐行业不断发展进步,现在对于音乐制作人还有更高的要求。Blackpink的纪录片《LIGHT UP THE SKY》,纪录片中详细直观展现了TEDDY提出针对这一女团的音乐创意、概念,还需对所有成员的唱法和情感输出进行指导,在成熟的音乐工业化发达的国家,音乐制作人往往承担着推动偶像整体发展的作用,从偶像的择选、音乐、运营等方方面面都有所涉及,真正做到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但是在现行中国的著作权法体系下制作人的劳动成果如何得到有效保护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永恒命题,欧美日韩的音乐制作人无论是基于欧美版权法体系项下还是通过各类合同约定从而本身拥有一部分歌曲的版权(比如YG的灵魂TEDDY就是如此),因此可以拥有源源不断的授权收入和版税收入,但是在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体系下,对于音乐制作人的法律保护问题其实在保护力度层面存在一定问题,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于音乐制作人的输出成果很大程度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作品”,只能作为制品进行邻接权保护,这样的力度显然相对较弱。

  同时由于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程度还相对较低,对于音乐制作人的概念还停留在唱片工业起步阶段的理解,如今华语流行制作大多数情况下是唱片公司把所有制作费一次性打包给制作人,作为一种酬劳,虽然可能费用不菲,但是这是一次性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制作人还会有一个固定的音乐制作团队,制作人还需要从中将编曲、乐手、录混等环节的预算留出,真正落到自己收入的其实并不高,至少和光鲜亮丽的台前的艺人以及原创的词曲作者来说,这个收入真的不算多高以及多公平。

  如今,音乐市场和音乐产业都迎来了快速的发展,音乐制作人也逐渐从幕后走上台前,音乐制作在音乐作品的创作中的重要性愈加凸显,通过本文的阅读,大部分人应该意识到优秀的音乐作品更多取决于音乐制作人的精良制作,词曲本身的创作以及歌手的演绎甚至都在其次,但是音乐制作人的付出和回报目前显然是不太成正比的,目前来看,美国的版权法体系我们没办法直接使用,但是美国音乐行业的一些惯例也许可以参考。美国对于音乐版权的分配方式一般依赖于法律文件,音乐制作之初,各方就已经签署完善各类版权分配比例的法律文件,这里面就有给音乐制作人预留的一份,欧美制作人一般拥有3%左右的版税收入,当然新《著作权法》修订后正式施行,其中针对录音制作者赋予了公播获酬权,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针对音乐制作人的一个利好法律条文,但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利益分配可以真正落到制作人或相关从业者的实处,唱片公司理应将这一部分收入的部分用于制作人的酬劳,对于国内音乐产业而言,如何为音乐制作人的权利寻找边界,并确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于中国音乐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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